1787年5月,美国政府机关制定了宪法草案,并在两年后的3月第一届国会上宣布生效。这是世界上作为独立、统一国家成文宪法的首部宪法。200多年来,总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。期间通过修正案完善了公民的一些权利,如保证信仰、言论、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;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;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等等。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,每个州具有含立法权在内的自主权;实行三权分立,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部门鼎立,而且彼此制约。
按照宪法条例,总统拥有行政权。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,同时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。他的行政命令和法律一样管用。选举途径是间接选举,有4年的任期。政府内阁不过是总统的助手和顾问团,不具备集体决策的权力。国会是美国的最高立法机构,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。国会有立法权、行政监督权、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(参议院)和宪法修改权等权力。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,均可连任,任期不限。参众议员都是专职,不可以再担任其他政府职位。另外,国会对总统、副总统及官员有弹劾权,众议院提出,参议院审判。美国的法院有联邦最高法院、联邦法院、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。联邦最高法院拥有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的权利。
政党方面,美国的党派不少,其中共和党和民主党在国内是最具影响力的两个党派。
共和党,1854年创立。1861年林肯就任总统时是共和党首次执政的契机。1933年以后,曾有艾森豪威尔,尼克松、福特,里根,老布什执政。共和党的党员加入方式是,在总统大选中投票给该党候选人即可。
民主党:由1793年杰斐逊创立的民主共和党演变而来, 19世纪初,该党发生分裂,一派自称国民共和党(后来改称辉格党)。另一派以杰克逊为代表,于1828年建立民主党,1840年正式定名为民主党。在1885至1933年的48年中,该党执政16年,总统先后由克利夫兰、威尔逊出任。1933年开始,民主党人罗斯福、杜鲁门、肯尼迪、约翰逊、卡特、克林顿先后当选总统执政。
此外在美国还有绿党和改革党等其他的一些党派。